參保職工因公差、探親節假日外出時間,發生的疾病費用,在這一塊的期間是由本人來支付,然后出院以后把這一切的費用的單據來過來報銷。如果說是到外地轉診治療,也就是說本省的條件有限,參保人員需要到外地治療,門診經三級指定醫院接診科醫生簽字,定點醫療機構醫療部門批準,住院須經主治醫生開具轉診住院建議書。轉往外地就診,醫療費用先由參保人員先墊付,出院后到市醫保經辦點報銷。
失業保險這一塊是必須按照規定參保失業保險,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義務滿一年。也就是說這個單位在給你參保滿一年,也就是一年以后出現了非本人愿意中斷就業的,這種情況就可以來辦理這個失業金,如果像因本人愿意的,也就是說是屬于自己辭職,跳槽是不符合失業金這一塊的。這個失業金的領取不是一次性領取的,它的領取是按月發放的,也就是每個月必須是本人到失業中心按指紋領取失業金,因為這個是按指紋領取的所以必須是本人去領取。最重要的是是去領取失業金,必須拿上這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于每一月5—20日到失業保險機構進行失業的領取。然后再每個月的25號以后就可以查詢這個失業金到達你本人的賬戶了。具體的標準來說,這個失業金繳納一年可以享受三個月,也就是說第二年話就是六個月,三年的話就是九個月到第四年就是十二個月,從第五年開始這就是多加一年就多享受兩個月,這樣累計下來不管交了多少年這個失業金最多享受是24個月,享受完24個月的失業金以后再有單位給你繳納失業金也不能領取了。這個是有一個限制的。領取的標準是按照每年的失業金來領取的,2013年還沒有出臺新的領取標準,現在還是按照去年的領取標準來領取。另外在你享受這個失業保險期間,你的醫保是由你的失業保險負擔。也就是說在你領取失業保險期間,醫療保險還繼續給你繳納。在領取失業金的期間找到新的工作,有單位給你繳納這個社保,這個失業保險金就會給你終止。如果你有享受完,也就是說上了兩年的失業保險可以享受六個月的待遇,但是呢就享受了兩個月就找到了新的工作,新的單位給我繳納社會保險,在這種情況下還有四個月的失業金沒有享受,這四個月的失業金不會作廢,會為你累計到以后的失業保險享受待遇上。